1.制定教职工培养规划,落实国内学历教育、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与执行,协助国际合作部做好国外送培工作。
2.负责客座教授聘用的审查及报批工作。
3.负责外聘教师聘用的审查及报批工作。
4.负责各类学术讲座的审查及报批工作。
5.落实学院职改领导小组的决议,承担职改办的常规工作,建立完善学院职称评聘制度体系。
6.拟订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、分类评价基本标准等职称评审及改革配套文件。
7.根据国家、上级和属地职称评审和改革工作要求,组织开展学院年度职称评审及改革工作。
8.根据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和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规定,组织拟订学院职称评审的学科(专业)、层级、结构及年度评审指标投放方案。
9.根据上级部门授权,组织开展学院高校教师(理论)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。
10.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组织开展学院各类专业技术系列职称非自主评审工作,组织完成人员审查、推荐等前置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。
11.组织开展学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、认定工作。
12.部署、指导、督促学院各单位、各部门按规定组织开展职称审核、评议、推荐和报送等日常工作。
13.组织开展与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,完成各类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14.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用工作。
15.负责各类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推荐选拔、报送等工作。
16.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。
17.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与认定工作。
1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