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,请以相近专业报考相关岗位的应聘人员,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,务必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《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》(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)及另外三项材料(没有模板,自行准备),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。
联系电话:0838-5182006,0838-5182112。
附件:1.《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》
2.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(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)
3.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
4.毕业院校出具的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
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
2019年10月18日
附件1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.doc